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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选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河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5-06-25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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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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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选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216

  2.3 需求要求:投标人以保障采购人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以************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及发行。

******有限公司为主体,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招标为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承销商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融资咨询、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存续期管理等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2.6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每次具体期限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2.7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需求要求。

  2.8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9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2.10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2.11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揽能力(提供承诺书)。

******委员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需包含证券承销)。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需具备8年以上债券承销经验(附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截图),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过至少5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同类债券)项目(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时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

  3.6 截止目前,投标人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8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1家。

  (1)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9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371-******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电    话:0371-******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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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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